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百姓咋“信访不信法”?

百姓咋“信访不信法”? 
2010/4/1 19:45:00 | By: 逗号 (1093字)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日前出,如今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如果任由各种纠纷肆意发展,最终没有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而是循着信访这条路上下反复处理,无疑将导致法治社会的倒退。
马怀德教授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符合实际的,且很有道理,也应该是发展方向。但百姓之所以选择信访而不是法律解决问题,却有着现实的困扰和苦衷,是现实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是选择经济和便捷的结果。
一是体制上的因素。我们国家现行的干部选拔体制,基本上是上级决定的,而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反映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尤其是因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问题,只能找其上级,因为“官大一级压死人”,且往往是领导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就越快。所以,信访群众都愿意挤“独木桥”,希望得到领导的一纸批示,乘上解决自己的问题的“直通车”。对于确有实际问题的信访人,如果上级领导不批示解决,久拖不决可能激化矛盾,酿成不可测的后果;而如果因为批示而获得解决,则又容易衍变为解决问题的导向和模式。事实上这样的模式已经形成,这也正是马怀德教授所担忧的。
二是司法上的问题。本来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可以获得公正、公平的解决,是法治社会的公民解决问题的主要选择。但现实是打官司这条道路并不顺畅,原因主要在于:一则工作效率低下。因为打官司旷日持久,耗时太多,百姓根本没有耐心或者耽误不起。相比较而言还是信访更便捷,自然成为首选。二则存在司法腐败。司法腐败的存在,使司法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百姓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缺乏必要的信心。目前更严重的问题是,一些已经通过法院判决的案件,重新辗转回到了信访渠道,这种情况显得相当尴尬。
三是考核上的困扰。因为担心自己的纱帽不保,避免在上级领导面前因形象不佳而影响前程,基层官员一般都重视上级领导的批示。为“维护”自身形象,基层干部甚至不惜违反法律、违背原则解决问题,或违法违心满足信访人要求,就事论事解决问题,结果在社会上造成“闹夜的孩子多吃奶”的印象,以及“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环境。日前,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孟学农直言不讳地指出,地方干部采取措施减少上访违背法律。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是公民的权利。但不可讳言,基层干部出这样的“下策”,也是上级不合理的考核办法给逼出来的,因为把群众上访列入考核,迫使基层干部各显神通地“大截访”,甚至把上访对象送进精神病院。而摸准了基层官员“软肋”的信访人,则以上访为“要挟”,公开向基层官员“叫板”,结果是陷入两难的基层官员,通过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方式达到息访目的。因此,解决信访渠道不畅的问题,首先需要畅通信访渠道,要疏而不是堵,并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无理上访的,应有制约措施;对有正当理由,属基层工作不力而导致的上访,则应对基层官员实施严格的问责,促使基层干部主动解决问题。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100328/n271147258.shtml
http://blog.gmw.cn/u/52866/archives/2010/131770.html


信访 信訪 xìn-fǎng ◊ {Mainland usage} letters and visits (to authorities by the public, usually airing complaints or making suggestions), correspondence and visitation (by the public)
不作为 不作為 bù zuò wéi ◊ {legal} omission (e.g., non-fulfillment of a legal duty)
直通 直通 zhítōng ◊ (of a train, plane, etc.) direct, nonstop
旷日持久 曠日持久 kuàngrì chíjiǔ ◊ long-drawn-out, time-consuming
纱帽 紗帽 shāmào ◊ black gauze cap (worn by officials) ◊ official post
截访 截访 jié fǎng ◊ intercept the journey of the complaining petitioner
软肋 软肋 ruǎn lèi ◊ weakness; vulnerable point,
叫板 叫板 jiàobǎn ◊ challenge ◊ pick a quarrel ◊ {theat} speak the last words of a spoken part rhythmically to lead into a following singing part

少说好话 多盯问题

少说好话 多盯问题(1019字)

“少说好话,多盯问题。”昨日的全市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就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提出要求时,着重谈到了要深入实施问题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级干部,杜绝“好人主义”和“好耍干部”的现象。这已经是今年春节后,李春城第三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这个问题。
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意味着全市干部要在已有基础上更加注重实干、敢干和善于创新。只有从问题着手,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级干部,才能真正夯实基层基础,为实现新的发展构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因此,对于“好人主义”、“好耍干部”,成都的容忍度是零。
李春城谈到,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调研指导工作时只说成绩不谈问题,到哪儿去都讲工作做得好,这样的风气不可助长。“如果领导干部都不敢谈问题,不敢讲批评意见,管理从何而来?工作如何推进?”
“指导工作不能够多栽花儿少栽刺,”李春城要求,要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加强管理,对于不胜任岗位的干部要坚决调整。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才能管出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见到实效。
2004年推进城乡一体化之初,成都就提出了“深入实际、务求实效、慎重决策、明确责权,提高效率、据实查处、加强监督、追究责任”的求真务实八项规定。在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新的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尤为重要。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李春城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
对此,李春城谈到了自己在近期几次随机到乡镇调研时的感受。他说,推进城乡一体化以来,成都有的乡镇、特别是优先发展重点镇,已经发展成为小城市,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忙于镇区的大量琐事,很少深入村组调研、指导、了解情况,对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以至于作为身处基层的干部,也出现了不了解基层实情的情况。对此,李春城明确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更多地深入实际,灵活采取随机调研等方式,了解实情,解决问题,“知实情才能办实事”。
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要并行不悖。在严肃批评干部队伍中一些不好风气的同时,李春城也关切地指出,统筹城乡发展以来,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工作中面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常常是满负荷运转。要始终注意保护和调动好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其中优秀的典型还要大力褒奖、总结经验,在全市干部中宣传推广。
“成都的干部队伍经过了统筹城乡发展、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实践检验,总体素质较好,特别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我们共同奋斗,争取让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建设今年就初见成效。”书记对此充满信心。

成都商报记者 谢佳君

“好人主义”也是“害人主义”

“好人主义”也是“害人主义”

2009年05月07日 09:08:09  来源:解放军报(731字)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防止和克服“好人主义”,是衡量一个单位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好不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实不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强不强的关键。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党、我军面临更加繁重的新任务和更加复杂的新情况,需要更好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武器,使我党、我军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统一、组织上的巩固和行动上的一致,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自我揭短,是对党员干部党性觉悟的基本要求。一些同志揭露工作中的矛盾怕影响团结,指出同志的缺点怕影响感情,自我揭短亮丑怕影响威信。于是,就来个“好人主义”,你好、我好、大家好,对上级“溜着”,对同级“捧着”,对下级“哄着”。“好人主义”实质是“利己主义”,就是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断后路。 “好人主义”也是“害人主义”。有些同志,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留得人情好办事”,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发现同志有是非过错,宁愿说些奉承话,也不肯“拉拉袖子提个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劝阻的不劝阻,该制止的不制止,最后使得有错误的同志执迷不悟,错失改正错误的良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

奉行“好人主义”,势必会对不良现象视而不见或装聋作哑,处处明哲保身,见风使舵,投机取巧。奉行“好人主义”,必然会缺乏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处处患得患失,见利忘义。奉行“好人主义”,必然会造成党的纪律松懈,规章制度废弛,法律权威丧失。

防止和克服了“好人主义”,就能在关键时刻展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正气、锐气和勇气,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防止和克服“好人主义”,对于一个单位同样重要,没有了“好人主义”,这个单位才能有活力、有朝气,才能科学发展。

为何"金融鸦片"在中国有市场?

为何"金融鸦片"在中国有市场?
  对一些中国企业来说,国际金融危机的最直接冲击不是需求萎缩,而是投资美国衍生品市场造成的巨大亏损。

  美国康奈尔大学金融学终身教授黄明称,这些被称为“金融鸦片”的复杂金融衍生品,绝大多数都是华尔街的国际投行设计出来的。然而,这些最终销售给中国企业的金融衍生品,目前在美国本土市场上却难觅踪影(5月24日CCTV《经济半小时》)。

  这些被视为洪水猛兽和“金融鸦片”的华尔街金融衍生品在美国没有市场,却在中国大行其道、畅通无阻,发人深省。

  其背景主要在于,改革开放后,一些新思想、新产品特别是金融产品使中国人感到好奇,出现了一些盲目崇拜的思想倾向。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一些所谓的专家,在美欧获得了一知半解的知识,回国后大肆忽悠国内企业和百姓。

  紧接着,西方一些投行的营销团队来到中国企业管理层中,以专门为其量身定做为诱饵,设计出连自己都没有完全搞明白的金融衍生品。在其忽悠下,中国企业稀里糊涂地投下巨资,却没预测到市场经济的残酷性,没意识到国际投行难改其贪婪本性。

  监管的缺失是另一主要原因。一个时期以来,金融衍生品在中国受到热捧,把金融创新的一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学习和推介美国、欧洲的金融衍生品上。华尔街的金融衍生品成了中国学习的榜样,成了中国金融企业改革的方向。监管部门不是监管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而是批评中国创新金融衍生品能力不足。

  中国企业和监管部门应该痛定思痛,迅速制定出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强自律,不懂的东西永远要慎重。国际投行来华是赚钱的,不是来救济、扶贫和学雷锋的,更不是来提供免费培训的,永远不要指望他们发善心、发慈悲。(余丰慧)

中国人的美金情结

中国人的美金情结/jocelyn
原题:中国的黄金之心

在中国,许多人把美元称作“美金”,政府官员、商人和普通百姓都使用这个称谓。因此,如果有中国人告诉你,他欠你100美金,千万别指望这是一笔巨额财富,他只是打算还你100美元。

  中国对美元作为金本位的印象十分深刻,即使在尼克松宣布解除美元与黄金挂钩的机制后仍然如此。大约30年前,中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在上世纪70年代末一次重要会议上,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对一些政府高官预言说,中国有一天可能会拥有100亿美元外汇储备。所有听众陷入沉寂,因为这个数字似乎很难实现。

  1986年11月,我曾作为翻译参加邓小平与纽约证交所主席约翰•范尔霖的会见。在会见中,邓小平告诉范尔霖说:“你们现在非常富有,我们现在还在发展阶段。我们应该虚心地向你们学习,在股票、证券方面你们都是专家,你们比我们懂得多,我们中国也要搞自己的股票市场。”这是中国快速经济增长的序曲。中国外汇储备现在已达2万亿美元,其中1.5万亿投资于美元资产。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聚焦于中国手中的美元。

  许多人未曾记起,中国这些年以来曾出现过美元短缺或对美元短缺的恐慌。例如,上世纪80年代,政府要求大家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结果就是,美元成为身份的象征。尽管有强制兑换的要求,许多人仍保留美元或以通胀的汇率购买美元。

  没人确切知道,美元是从何时开始缓慢地、不可逆转地失去光彩。现在,中国许多商店不再接受外国银行发行的美元信用卡。而且外国人用美元兑换人民币也有了限额。过去,人们持有美元没有什么直接目的。现在,似乎只有送孩子到海外读书、出国旅游或到国外做生意时才需要它。

  北京最近要求增加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的特别提款权,中国的呼吁更主要的是要对美国敲警钟。许多中国人越来越担心美国资产的缩水。我们仍把美元叫做“美金”。但美国不应想当然地认为,这种状况永远不会改变。▲(作者高志凯,伊文译)

中国房地产数据需小心解读

中国房地产数据需小心解读


中国楼市这几年的发展,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然而正因为如此,对于中国楼市的未来发展解读,也越来越分歧,不过普遍认为,这个局不会垮,个中原因自然不用多说,尤其在中国,更是错综复杂。
之前拜读过《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
《中国楼市不会崩盘》,个人认为作者说的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看了作者引用并借以进行分析的数据后,发觉作者似乎没有察觉到自己分析方法有个“数据陷阱”,即只用平均值进行分析,而没有考虑到中国社会本身的财富分配不均问题,这可是非常大的失误。
例如,文中作者称:“和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家庭杠杆率的惊人涨幅不同,中国家庭债务大概只相当于GDP的17%,而美国约为96%,欧元区为62%。”。乍看起来,中国家庭的负债率真的很低,但是必须考虑巨大的城乡差异,巨大的收入差异。在大城市中的年轻夫妻,他们的家庭负债,绝对不是一个用全国的平均值,只有17%这样的数据可以说明的。这些成为房奴的年轻人,他们的负债状况极其糟糕,稍有不慎就会跌入债务陷阱的万丈深渊之中。生活的乐趣全无,整天生活在恐怖和绝望之中。而这种家庭生活乐趣的损失,这种全社会的压抑的代价和成本,是用作者的数据所无法说明和表达的。
作者又引用了这样一个数据:“尽管中国住宅市场的价格上涨看起来非常迅猛(2009年涨幅逾20%),但我们不应孤立地看待这些整体数据。过去5年,城市家庭收入的复合年增长率达13.2%,而房价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1.9%。在一些地区性市场确实存在过热现象。例如,同一时期,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的房价增幅比收入增幅高出逾5个百分点。”但是,城市家庭的年复合增长率仍然是平均值,完全不能反映出比例极其高的财富向少数人手中聚集,而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年收入增长率远远低于13.2%的现实。所以,这样的不加甄别的使用数据,误人误己。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不能仅仅从经济学的数据去考虑。谁都知道,房地产问题在中国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当中国的城市化还在进行中,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城市家庭的子女婚房等需求持续走强的今天,国家支持的经济适用房等低价房却被很多部门私分掉,甚至出现开宝马同时领好几套经济适用房的现象。结果低价房市场并不市场化(被特权集团瓜分),中低收入的人群无法购买到本应属于他们的低价房,却被人为挤到高价房区去血拼。社会收入的两极分化已经极其严重,又被高价房掠夺的身无分文还欠几十年的债,这样的社会现实是无论如何不可能通过所谓的“家庭负债只占17%”来解释的。美国家庭最终负债大到96%,那是市场导致的问题。中国的问题不全是市场导致的,更多的是很多“非市场因素”导致的。所以单纯对比17%和96%,似乎没有多大意义。
最近跟一个朋友聊天,就谈到上海楼市的价格,这相较于亚洲其他城市,几乎有了后来居上的架势,上海的房产价格,几乎已经能与台北市并驾齐驱,而在这位创业小有成就的老板来说,他都认为,上海的房子,多数人买的时候,都只能做三代人使用的打算,因为这个负担远非一代人所能承担的。
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就算是要用经济数据来分析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是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仅仅经济问题),也不能仅仅用平均值来大而化之。如果同时引入表示社会财富、社会收入、房价等的分布形态数据,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真正问题才会慢慢显露出来。换句话说,比平均的负债率更为重要的,更能反映出问题的,是财富、收入和结构这三方面的结构性问题,而不仅仅只是数量的问题。只有引入能反映结构问题的数据,才能正确分析“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否则就会因为使用数据不当,而掉入数据陷阱之中而不得真见。
数据虽然是一个理性分析的有利佐证,但数据也可以是表面的,经常被运用来作为一种工具,因此,当我们接受到一些数据时,一定要有些自己的判断力,否则就如同读书一样,尽信书不如无书。

避免錯殺 應暫停執行死刑

觀念平台-國家犯錯 被告買單?
避免錯殺 應暫停執行死刑
2010-04-14
中國時報
【張娟芬】
 上個星期六,《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針對死刑存廢議題辦了一場座談會。與會學者分別從法律、哲學與政治思想等不同角度來分析死刑,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改進死刑論」漸漸的浮現。「改進死刑論」認為死刑不失為對於正義的一種莊嚴的宣示,但是由於認識到現實上國家經常性地濫用權力,所以主張應節制地僅僅用於最重大的犯罪。
 廢除死刑論與改進死刑論,在終極目標與哲學價值上固有差異,但在現實關懷上則有不少重疊之處。中研院人社中心蕭高彥研究員認為,應當透過修憲的方式,將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明確納入,以確保死刑只能用於最嚴重的故意犯罪,並且其審判應當經過正當法律程序。這個建議蘊含的前提,顯然是認識到現在台灣的司法實務尚未實踐這樣的精神,死刑判決的正當程序尚有缺漏。
 中研院法律所許家馨助研究員亦明確對於司法品質投下不信任票,主張立法全面停止死刑的執行,待制度的缺失、個案的錯漏均一一改進之後再議。換言之,屈服於民粹壓力、倉卒執行現存的四十四名死囚,是廢除死刑論與改進死刑論都不能容忍的。
 一般民眾總以為,死刑是極刑,審判一定是無比慎重,怎麼可能會錯?改進死刑論,聽在他們耳裡,可能跟廢死是一樣的不可思議。
 其實現在定讞的這四十四個案子,並不像民眾所想的那樣完美。例如有一個判決裡,法官就明白承認,被告的罪行應判處無期徒刑,但是因為我國刑法所訂之無期徒刑仍有假釋可能,所以「改判」死刑。我們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這是國家刑罰政策的缺失,不是被告的錯,但是法官公然以此為由加重他的刑期。國家犯錯,但卻是被告埋單。
 還有一個判決是這樣:被告受雇前去槍殺被害人甲,連開三槍將甲殺害。欲離開時,甲的朋友乙想搶奪他的槍,被告又開兩槍將乙殺害。結果,預謀殺害甲的部分,判無期徒刑,臨時起意殺害乙的部分,卻判死刑。這樣的量刑標準難道不令人啞然失笑嗎?
 民眾都相信,法官會下死刑判決,一定是那人罪大惡極,不可能改過遷善。但有一則判決卻出現這樣的矛盾:法官一方面認為被告到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接受宗教輔導,對獄中教誨反應良好」,但接下去卻又前言不對後語地,依舊判處死刑。死囚名單中更有智障者數名,有幾位定讞於二○○六年刑訴法三十一條的修正之前,未及享有偵訊中由律師全程陪同的保障。
 理論上要不要有死刑是一回事,各方可以繼續在辯難中發展豐富深化的討論;然而實務上,把死刑判決攤開來看,看到的往往是缺陷與破綻。當務之急是暫時擱置理論分歧,共同檢討現存死刑判決與制度的諸多缺失,否則錯殺之日即不遠矣!
 (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