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

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
【經濟日報╱社論】2011.05.30 01:37

黑心起雲劑引發的風暴不斷延燒擴大,波及層面已不下三年前大陸發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甚至指此案為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塑化劑汙染事件。台灣已步入工業國家之林,竟會發生如此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人民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愈演愈烈的風暴如何止血並有效善後?如何重建人民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恢復MIT品牌的國際信譽?在在考驗馬政府的應變能力。

這起事件對國家社會的傷害難以估計。隨著案情發展,使用有毒塑化劑製造起雲劑的廠商從昱伸公司擴大至賓漢公司,甚至還傳出有第三家廠商;被牽累的廠商更不計其數,眾多知名品牌及老字號廠商皆難倖免;涉及的產品除衛生署已公告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漿果醬、膠錠粉劑五大類商品外,還有很多其他食品、化妝品甚至藥品都被波及;含毒食品的通路從百貨公司、大賣場、超商到傳統市場、夜市、攤販,對人民的影響幾無所不在;無怪乎消費者人心惶惶,大家都在問:「到底什麼才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初步查證摻入黑心起雲劑製作的產品或原料,至少輸往美國、歐洲、東南亞、中國大陸等20多個國家,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多年辛苦建立的MIT品牌信譽幾毀於一旦,台灣的形象亦受到重創。

起雲劑原本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作用在提升產品外觀及穩定度,被廣泛運用在各類飲料及食品上。如此關鍵的食品添加劑,不肖業者竟然長期非法使用被列為毒性物質的塑化劑包括DEHP、DINP等做為製造原料,進而被添加到很多食品中。不少專家指出,業者使用塑化劑製造食品添加物,依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只能處以30萬元罰鍰。衛生署稍後表示,可採「一案一罰」加重處分;經查有危害人體健康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無法認同這樣的法律認知,試問,蓄意將不能做食品原料的列管有毒物質摻入食品之中,是何等傷天害理的非法行為,也是在一個文明社會難以想像的惡行劣跡,這絕不只是違反食品安全的經濟犯罪,而是在食品中摻毒、蓄意傷害廣大消費者的重大罪行,必須依刑法追訴,才足以彰顯司法正義,收遏阻之效。大陸三聚氰胺事件中有兩名製造毒奶粉者被判處死刑,其他牽連者亦被判處重刑。最近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各地法院,依法重判涉食品安全犯罪者。相較之下,台灣若不能從嚴追訴類似犯行,如何能有效保障人民食的安全?

至於長期使用黑心起雲劑的廠商,也很難推卸責任。起雲劑是複方,各家配方及製造原料不同,使用廠商自應了解其成分,尤其是品牌大廠,對於經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豈有不檢驗其成分的道理?據聞,食品業界對使用DEHP等製造起雲劑也有所了解,果真如此,業者豈能自認是受害者,甚至還揚言要聯合申請國賠?檢調機關在後續調查時,應釐清食品業者與起雲劑製造商的關係,以明確法律責任。

政府對毒性物質管理鬆散,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嚴,是導致問題不可收拾的根本原因。DEHP較三聚氰胺毒性更強,但環保署將之列為第四類毒物,根本未追蹤用途;專家學者迭有反應改列毒物等級,環保署也未予理會。衛生署對食品添加劑空有「高度管制」,卻長期未驗出問題,這次若非一位媽媽檢驗員的擇善固執,問題勢將被長期繼續掩蓋。環保署及衛生署的怠惰是行政部門的通病,徹底改變這種行政風氣是馬政府當務之急,也是重建人民對食品安全信心的關鍵步驟。

【2011/05/3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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