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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建立無煙環境 疏導勝於圍堵

建立無煙環境 疏導勝於圍堵

立院擬修正「菸害防制法」提高健康捐,推動菸盒素色包裝,並擴大禁菸區域,增加警示圖文面積,及結帳櫃台後禁止展示菸品。此舉引起部分工會的反彈,認為是剝奪勞工權益,要求暫緩實施;癮君子也抗議,認為立委及反菸團體太過「鴨霸」。


政府課徵菸品健康捐已四年,用於貼補健保費,此次欲調高二十元,某些工會質疑是否別有用途,政府應說明釐清,避免無謂的猜忌;至於工會認為對基層勞工影響甚巨,說法較難成立,據統計抽菸的階層不僅限勞工,年輕族群日益增加是最大的隱憂。


抽菸者不滿「菸害防制法」修正內容,主要是權益被剝奪,此乃無可厚非。首先,罰則過高,依法令在公共場所抽菸,要罰一至三萬元,商家是五萬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再者,健康捐不斷調高,均由政府運用,難怪引起非議。


事實上,這些年來,在全民和反菸團體努力下,民眾深知抽菸的壞處,對二手菸更是深惡痛絕,合法的吸菸場所日益縮減,癮君子恐觸犯法令,不敢隨意點菸,菸害防制已見成效,但即使逐步調高健康捐,並限制抽菸範圍,隱君子似乎沒減少,令人不禁懷疑,圍堵是否能建立完全的無菸環境。


因而政府、立院應參考所有意見,修正更合理的法令,盡量符合各方要求,最重要的是,應以疏導代替圍堵,從教育著手,透過醫學知識和實際佐證,讓民眾自動戒菸,別像林則徐禁煙般蠻幹,為了課徵而課徵,失去菸害防制的意義。


無喉者復聲協會日前拜會立院拜會,感謝立委推動無菸環境,場景讓人震撼與感動,希望癮君子心生警惕,菸美其名為「香菸」,卻百害而無一利,在到處遭受排擠下,戒菸能讓身體健康又節省荷包,豈不兩全其美?


無明(台南市/文字工作者)

還要抱著「核安」神話嗎

還要抱著「核安」神話嗎
陳重信

2011年 03月28日 3月24日民進黨蔡英文主席的2025非核家園的論述,就如同核震嚇壞了那些以為可以抱著核爐安心睡覺的政治人物,因此拚命呼叫核四不能停建,否則損失將超過2700億,電費將調漲,並提出一個錯誤的數據指1/3工業將沒電可用。台灣的經濟部能源局早在2009年12月所發表台灣能源總供給數據,核能發電不過佔總能源供給量8.7%, 與液化天然氣的8.4%不相上下。假如蔡英文的2025非核家園目標,若能在2025年把再生能源供電量由目前的4%增加到至少25%以上,馬上啟動所謂2525行動計劃,則在2050年的台灣極可能如美國總統歐巴馬在前年所提的新阿波羅計劃,美國將在2050年100%的發電將來自再生能源,美國能,台灣也能。

能源政策是需求與供應的問題。2008年二月,我率團訪問人口只有2000人的盧森堡西部農牧小城貝克里鎮,鎮民將產生的牛糞,馬糞及裁切下的廢木屑,以一定比例摻配,經厭氧消化產生沼氣發電,提高電傳輸到95%以上,加上家家戶戶太陽能屋頂提供全市家戶冬天所需熱能及照明,創造87%能源自給自足的傲人成績,不但解決牛糞處理去處,更成為便宜的生質能源,貝克里鎮因此又成為觀光勝地。

丹麥在1985以後,能源部長Connie Hedegaard決定不用核能,改成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提高汽油價,徵收二氧化碳稅,節約能源政策到家庭,結果GDP up70%,能源消耗平盤,失業率低於2%,16?18%能源使用太陽能及風力(2007)。尤其丹麥飼養了2500萬頭豬隻,利用回收養豬廢水發電、堆肥,解決廢水污染的問題,台灣只有600?700萬頭豬,沒理由做不到。「豬糞尿、牛糞、馬糞」看似沒價值,但只要放對地方、用對方法,其實是珍貴的能源。

全球14座最危險的核電廠,台灣4座都名列其中,世界銀行2005年提及台灣暴露於三種及兩種天然災害下之人口與面積比例均為世界之冠。加以近年極端氣候發生頻率日益增加,強度也愈來愈大。2009年莫拉克颳風,隔年的梅姬颱風,台灣出現強風強雨為幾十年來所罕見,位於高危險地區的台灣,未來的災害風險更是大為提升。3月11日本福島縣發生所謂三合一複合式的災難,9.0強震+海嘯+核爆,若加上同時火山爆發+強風+強雨六合一的罕見機率同時發生,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台灣將因為氣侯變遷全球暖化造成所謂的「氣候毀滅」將重創台灣?台灣以貿易出口為導向,一次複合式的核災將使台灣的經濟退後五十年以上。

看311日本經驗,人類必須改變對核安風險分析的概念,從風險評估的程序,風險係數包括所謂三合一到六合一複合式的災難,必須把這種同時發生在同一個區域的機率以最糟的情況重新估算。311之後,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敢自稱核安專家,因為老舊的風險評估係數及方法,環境因子的程序必然要改變。既然沒有人敢說知道要如何去分析震變加核變六合一風險機率,那麼還耆談什麼嚴管核安呢,人定難道可以勝天嗎?

美國已將氣候變遷係數提升到國安層級,台灣呢?當世界各國已開始因應之策略, 一旦核災台灣是否準備好了?311之後非核家園不但是高民調的共識,2002年立法院通過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政府應訂定計劃,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並應加強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放射性物料管理及環境輻射偵測,確保民眾生活避免輻射危害」。311之後,德國率先宣布廢核,全球多個國家宣布停建新廠,全面檢討核能政策的需要與安危,再度思考荒廢多年的非核家園政策。在台灣,蔡英文的2025非核家園論述,只是用輕聲細語把它叫醒而已。既然基本法已有法定方向,馬英九總統可以依法行政嗎?


作者為環保署前署長、臺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專長政策風險管理
轉載自蘋果日報

勿使台灣成旅遊險境

勿使台灣成旅遊險境

【聯合晚報╱社論】
2011.04.29 02:30 pm

如果把台灣說成是旅遊的「危險地區」,也許有人覺得是危言聳聽。但從大陸客的角度來看,這次阿里山小火車意外,造成5死一百多人受傷;僅僅半年前的蘇花公路坍方,土石流捲走了連人帶車的19名陸客觀光團,台籍的司機和導遊也遇難;再往前看,還有2009年四月間的101大樓起重機吊臂掉落砸中遊覽車事件,造成大陸客3死2重傷;更往前,還有2006年大連旅遊團在新中橫公路發生遊覽車墜落山谷事件,造成6死十數人受傷。這些紀錄密集地連在一起,不足以嚇壞任何地方的觀光客嗎?

這幾起意外事故各有「禍首」,有天災也有人為疏失,也有台灣本地民眾一起受害。大陸客首當其衝,只能說近年陸客人數快速增加,出現在觀光景點的「密度」很高,以致於正好成為這些意外事件受害者之大宗。這些意外指向一個共通的問題:開放陸客觀光以來,台灣旅遊業膨脹快速,但不管是服務人力、交通設備、乃至觀光區的資源管理,都還沒跟上腳步,「質」的提供不足以應付「量」的增長;現在已經不只是旅遊品質夠不夠好的問題,而是連人命安全都顧不好了。台灣的觀光招牌蒙塵,作為地主的一般國民也覺臉上無光。

台灣發展觀光業有幾個基本問題,識者討論已久,政府管理卻始終敷衍了事。有些觀光景點和其聯外道路存在先天的限制,已達資源耗竭和過度開發的程度;有些是交通相關產業的問題,例如國民旅遊最常見的遊覽車意外事故,常有車輛老舊、改裝及駕駛資格不符等問題;有些根本是公共地區的基本建設不足;更不要說業者低價競爭,衍生出服務品質和基本安全的問題。以上這些,哪一項不是觀光業的老毛病?哪一項不曾被抱怨過、提醒過、檢討過?卻總是要等見了棺材才掉淚。

觀光業是行政院推動的六大新興產業之一,但至今台灣成為這麼多觀光客的斷魂地,實在令人不安。政府有責任徹底整飭,不要讓台灣被掛上「旅遊不安全」的標籤。

台湾的「黑心食品」:愈来愈黑、愈来愈毒

台湾的「黑心食品」:愈来愈黑、愈来愈毒

2011-05-25

「一位在实验室不愿装作没看到的『鸡婆』技正,加上两位在市场长大,从小接触各式食材,一眼就看出那些东西被动过手脚的检察官,让全球第一宗在食品添加有害健康塑化剂的大案现形。」…
-「鸡婆技正+市场仔检察官 追出塑化剂毒案」/联合报、2011.5.25
「起云剂添加有害人体的塑化剂DEHP,不只果汁、饮料遭污染,就连果酱、浓糖果酱、益生菌粉等产品也下架回收,影响层面广,让入行三、四十年的食品科学教授坦言,『从未如此担忧过』,简直比三聚氰胺更恐怖」…
-「食品教授:DEHP比三聚氰胺更恐怖」/联合报、2011.5.25
 这起添加塑化毒剂的「黑心食品」事件,影响范围有多大?此刻恐怕难以评估,不过,造成台湾人心惶惶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光是一天之内,不同的媒体即披露二宗让人怵目惊心的「黑心食品」案例:
 -「淡水河毒鱼销全台」/苹果日报、2011.5.23
「淡 水河含砷致癌毒鱼流入市场。水质污染严重的淡水河,近来竟有渔民在河道捕鱼,《苹果》直击渔民捕捞后,将鱼获运往台北渔产运销公司(通称中央市场)批售, 不知情的盘商购入后分送各地传统市场,最后被民众买回家吃下肚。《苹果》送检发现鱼体内均含有一级致癌物『砷』,毒物科医师林杰梁讶异的说:『真的吗?怎 么会有人做这种事?』…」
 -「『会动的小白点』 营养午餐竟有蛆」/联合报、2011.5.23
「午餐有蛆!新北市中和区某小学,上周四学童吃完营养午餐,赫然发现餐桶有蛆爬行,师生觉得非常恶心。校方立即对供餐厂商金龙盒餐团膳公司扣点,并拍照存证。教育局长林腾蛟获报又惊又怒,指示查办并联系卫生局到工厂稽查。…」
 其实,淡水河鱼含砷、午餐发现「会动的小白点」,受害的人毕竟有限,这比起广为流传的「认识现代的食品科技-台湾黑心食品」 所指出的情形,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例如,有些台湾餐厅会使用硝取代味精,除了硝的价格只有味精的一半外,用硝炒菜、炒肉,会让肉色看起来又红又嫩,青菜则 又脆又绿;如果鲁肉饭、焢肉饭加点硝,会变得Q嫩香滑;另外,如果白斩猪肉、白斩鸡用硫酸钠浸泡,不必放冰箱,可以放一个星期以上。
 至于病死猪鸡流入传统市场、消费者被迫吃含有瘦肉精的牛肉、猪肉,基本上已不再是新闻了。所有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可怕?当然,不过,如果各位 看过由不同时期「黑心」案例所堆积出来的台湾「黑心食品」发展史(注),你就不会只是问:「真的吗?怎么会有人做这种事?」或者像新北市教育局长林腾蛟在 听闻小学营养午餐竟然有蛆时的「又惊又怒」,而可能是不寒而栗,然后心中产生出一连串的问题:
 -在「黑心食品」之外,还有什么东西是能吃、能喝的?
 -为什么「黑心食品」愈来愈黑、愈来愈毒?
 -为什么台湾「黑心肝」的不肖业者,愈来愈多?
 -为什么政府会放任「黑心食品」泛滥成灾,这些人民的公仆究竟都在忙什么、做什么?
 …
 为什么?问题,实在太多、太多了。不过,长久以来,所有问题都没有获得解决,甚至于,每次出现一宗「黑心食品」案例之后,在高官震怒、彻查、惩处及勒令下架之后,都是为下一宗更黑、更毒的「黑心食品」事件埋下引线。
 台湾媒体每每喜欢用嘲讽的语气,报导中国大陆出现的「黑心食品」;但是,台湾「黑心食品」愈来愈黑、愈来愈毒的现象,却已不遑多让。
 不必讳言,「黑心食品」危害的对象根本不分红蓝绿,海峡两岸的老百姓全都身受其害。问题是,「黑心食品」的层出不穷,只能怪政府的无能吗?
 基本上,政府无法阻绝「黑心食品」,当然有其应负的责任,但人性「贪婪」──尤其是一切看钱看,可能才是最大的根源所在:
 -在大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氛围是「赚钱致富」、「一切向钱看」,以致贪官污吏横行、豆 腐渣工程遍布、黑心事件不断;在台湾,二十多前美国《时代杂志》以封面故事形容台湾是《贪婪之岛》,如今情况变得日益真实,「黑心」产品从腐败的官僚、贪 婪的商人,一直到满天飞舞的媒体秃鹰,已到了族繁不及备载的境界,「贪婪之岛」果然名不虚传。
 孙中山有句话说得好,「夫国者人之积也,人者心之器也,而国事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故政治之隆污,系乎人心之振靡。」从大陆到台湾,二岸「黑心食品」的不绝如缕,其所反映的其实是社会风气的败坏与人心的贪婪。
 也因此,欲治「黑心食品」,首先即须从治人的「黑心」开始。欲治「黑心」,不能靠单打独斗,必须整个华人世界,来一场素朴的心灵革命:将心比心的同理心;钱,够用就好;人生,还有比钱更重要的事。

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

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
【經濟日報╱社論】2011.05.30 01:37

黑心起雲劑引發的風暴不斷延燒擴大,波及層面已不下三年前大陸發生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甚至指此案為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塑化劑汙染事件。台灣已步入工業國家之林,竟會發生如此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人民食不安全是國家之恥,愈演愈烈的風暴如何止血並有效善後?如何重建人民對食品安全的信心,恢復MIT品牌的國際信譽?在在考驗馬政府的應變能力。

這起事件對國家社會的傷害難以估計。隨著案情發展,使用有毒塑化劑製造起雲劑的廠商從昱伸公司擴大至賓漢公司,甚至還傳出有第三家廠商;被牽累的廠商更不計其數,眾多知名品牌及老字號廠商皆難倖免;涉及的產品除衛生署已公告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漿果醬、膠錠粉劑五大類商品外,還有很多其他食品、化妝品甚至藥品都被波及;含毒食品的通路從百貨公司、大賣場、超商到傳統市場、夜市、攤販,對人民的影響幾無所不在;無怪乎消費者人心惶惶,大家都在問:「到底什麼才是安全的?」

另一方面,初步查證摻入黑心起雲劑製作的產品或原料,至少輸往美國、歐洲、東南亞、中國大陸等20多個國家,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多年辛苦建立的MIT品牌信譽幾毀於一旦,台灣的形象亦受到重創。

起雲劑原本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劑,作用在提升產品外觀及穩定度,被廣泛運用在各類飲料及食品上。如此關鍵的食品添加劑,不肖業者竟然長期非法使用被列為毒性物質的塑化劑包括DEHP、DINP等做為製造原料,進而被添加到很多食品中。不少專家指出,業者使用塑化劑製造食品添加物,依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最重只能處以30萬元罰鍰。衛生署稍後表示,可採「一案一罰」加重處分;經查有危害人體健康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無法認同這樣的法律認知,試問,蓄意將不能做食品原料的列管有毒物質摻入食品之中,是何等傷天害理的非法行為,也是在一個文明社會難以想像的惡行劣跡,這絕不只是違反食品安全的經濟犯罪,而是在食品中摻毒、蓄意傷害廣大消費者的重大罪行,必須依刑法追訴,才足以彰顯司法正義,收遏阻之效。大陸三聚氰胺事件中有兩名製造毒奶粉者被判處死刑,其他牽連者亦被判處重刑。最近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各地法院,依法重判涉食品安全犯罪者。相較之下,台灣若不能從嚴追訴類似犯行,如何能有效保障人民食的安全?

至於長期使用黑心起雲劑的廠商,也很難推卸責任。起雲劑是複方,各家配方及製造原料不同,使用廠商自應了解其成分,尤其是品牌大廠,對於經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劑,豈有不檢驗其成分的道理?據聞,食品業界對使用DEHP等製造起雲劑也有所了解,果真如此,業者豈能自認是受害者,甚至還揚言要聯合申請國賠?檢調機關在後續調查時,應釐清食品業者與起雲劑製造商的關係,以明確法律責任。

政府對毒性物質管理鬆散,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嚴,是導致問題不可收拾的根本原因。DEHP較三聚氰胺毒性更強,但環保署將之列為第四類毒物,根本未追蹤用途;專家學者迭有反應改列毒物等級,環保署也未予理會。衛生署對食品添加劑空有「高度管制」,卻長期未驗出問題,這次若非一位媽媽檢驗員的擇善固執,問題勢將被長期繼續掩蓋。環保署及衛生署的怠惰是行政部門的通病,徹底改變這種行政風氣是馬政府當務之急,也是重建人民對食品安全信心的關鍵步驟。

【2011/05/3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食以民為天

聯合筆記/食以民為天
【聯合報╱施靜茹】2011.06.03

塑化劑風暴不僅席捲全台,連大陸、港澳都捲入。這次教訓卻也讓人省思:現代食品科技帶給大家的,究竟是福還是禍?

民以食為天。古早時代阿嬤的灶腳,蘊藏保存食物的久遠智慧,像是:將菜再煮沸,就能保存於常溫;或利用菜櫥紗網,避免食物腐敗。沒有冰箱保存食物,一家老小就靠老祖宗的傳統智慧保安。

如今人們生活步調改變,外食機會增加,食品供應鏈也不斷分化。超市裡有琳瑯滿目的罐頭、即時食物,為了延長保存期限,添加了各種人工添加劑,卻也大大增加飲食的陷阱。

中研院曾調查民眾「是否擔心食物或飲料有色素、防腐劑、香料等添加物」,結果七成受訪者表示擔心。但一般民眾缺乏足夠的專業知識,無法判斷是否安全。與此相反的是,廠商為了促進銷售,不斷想盡辦法提高加工食品的色、香、味,吸引消費者購買。

業者不需要用水果,就可做出果汁;不必大豆,就可釀出醬油;添加物的盛行,已到反客為主的地步。經過這次事件,消費者才知道,原來喝的不是新鮮果汁,不是天然萃取植物,而是調味工廠仿造的偽食品、偽保健品。看到香料工廠滿地髒亂,消費者才知道自己吃的東西是這樣來的。

看生活頻道中英國主廚傑米奧立佛作菜,在英國鄉村廚房隨手摘取屋外生長的有機蔬果,切切煮煮,變出一道道新鮮的菜餚,正如主題曲所唱:「讓我替你拾回失去的時光…」。塑化劑事件教人警覺:我們失去的何止是生活的樂趣,同時也失去了健康。

民以食為天,民眾莫為奇巧美味而吃壞了身體。廠商也忽忘:食以民為天,只顧添味賺錢,而罔顧人們健康的食品,是賣不久的。

【2011/06/03 聯合報】

財政部的無辜邏輯

財政部的無辜邏輯

【聯合報╱黑白集】
2011.06.05

塑化劑風波丟盡台灣產品的顏面。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確保,政府仍無完整對策,財政部卻已忙著宣布:業者的損失可以申請減免稅額。政府處事輕重先後的拿捏,讓人難以理解。

農漁作物若遇上颱風或暴雨,可以申請災害救助,那是因為「天災」的莫測與難抗。這次塑化劑風波卻是如假包換的「人禍」,禍源雖是上游黑心商人,但食品製造商對於原料來源習而不察,導致海內外廣大消費者受害,絕難稱之為無辜。而財政部為其減免稅額,等於承認這些廠商是「受害者」,自認政府「有義務」彌補其失;這種邏輯,誰能接受?

表面上看,業者貨品遭下架、銷毀,政府把廠商的貨物稅退給他們,似乎言之成理;事實上,這只有在「無可歸責」於業者的狀況下才能成立。就算財政部覺得「廠商都是無辜的」,政府應稅務上給他們補償;那麼依同一邏輯,廣大無辜消費者受害,政府也應協調廠商共同成立消費者賠償基金。問題是,財政部能從企業荷包裡掏出一毛錢嗎?

財政部或可辯稱,這些減免都是依規定「公事公辦」;但塑化劑危害台灣達六年之久,不正是衛生部門閉著眼睛「公事公辦」的結果嗎?且看,此次風波義美企業能夠逃過一劫,是因為投資六千萬自行設立實驗室,所有產品都要自行檢驗合格才能出廠。政府對於負責的企業無能給予什麼讚揚,反倒把國庫的大門向不負責的廠商洞開,這不是在鼓勵投機與馬虎嗎?

政府行政要有棄惡揚善的追求,不能淨挑容易的事做。財政部對為禍企業設想如此周到,吳內閣拿什麼向消費者交代?

【2011/06/05 聯合報】

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首发公司的霸气从何而来

首发公司的霸气从何而来
“你也是生活在北京吧,为这点事不至于,别到时给个人惹麻烦!”中央电视台记者薛晨在微博上称,自己在采访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首发公司)时,遭遇该公司副总经理冯雷的言语威胁。首发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员予以否认称:一个国有企业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吗?

从情理角度推测,在无个人恩怨的情况下,一名记者似乎没有缘由编织谎话诬蔑一名企业负责人;反之,一个问题重重的企业遭到媒体曝光,其负责人则有缘由威胁记者,并且拒不承认。当然,这仅仅是推测而已。

中国公路收费乱象纷呈,其中有两个臭名昭著的典型,一个是广东的广深高速,一个是北京的首都机场高速。前者以收费时限长达50年而声名大噪,后者则因暴利滚滚而闻名于世。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11.65亿元,收费3年多,其性质从政府收贷公路转变为经营性公路,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到收费期满估计还能收费90亿元。

此次央视曝光的新问题是:首都机场高速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单向收费,往返只需交10元高速费,但是直到现在,仍有很多司机双向交费20元,收费人员不提醒,并称他们没有义务。收费站附近确有公示牌,但牌子位于过了收费站50米左右,而不是立于进收费站之前。

瞧瞧,这就是一家堂堂国有企业的所作所为,司机多交了钱,他们脸不红心不跳,偷偷摸摸笑纳之,莫非他们平时在生活中也是这样为人处事的?如此下三滥的作为,真是有辱“国有企业”之名!在这样一家国有企业,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即使威胁记者也不足为怪。央视主持人张泉灵说得好:“是的,我有家人,住在北京,所以才不希望北京只属于少数想和谐就和谐、想威胁就威胁的东南西北天霸们。”

即使威胁记者与否一时无法查证,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时限违反国家规定是事实,暴利滚滚是事实,乱收费是事实,被央视曝光后他们盛气凌人地 “约谈”记者也是事实——首发公司为何这么牛?霸气从何而来?看看其“身世”就知道:该公司由北京市交通委于1999年9月组建,把持着数百公里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并担负着规划中的数百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显然,如果说高速公路是首发公司的“提款机”,那么首发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怎能不牛气冲天、霸气十足?以至于2008年2月审计署曝光首都机场高速收费问题后,首发公司不仅置若罔闻,反而扬言还要再收100年!如此,央视曝光在他们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中国公路收费乱象的根源在哪里,首都机场高速就是一只值得好好解剖的“麻雀”。这条高速路连接市区和机场,它可是首都的一个形象窗口。北京是一个好面子的城市,连所谓的“低端劳动人口”都无法容忍,不知何以能够容忍一个形象窗口长期问题重重。 (晏扬)

调节贫富差距不能只抱个税一棵树

调节贫富差距不能只抱个税一棵树
郭松民

4月25日起个税草案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的意见就超过22万条。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采访了众多经济方面的专家,有学者甚至称通过个税调节收入是空想。(5月25日 央视网)

应该说这些学者的观点都是很有道理的。比如清华大学李稻葵教授就认为,《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征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征收。这使得个税征收范围过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则难以严格征缴。

其实在任何一个社会,调节贫富差距都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没有哪个单一举措可以一试就灵。个税搞得好了,会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不过这也仅仅是“有利于”而已,还要和其他措施一起推进才能有效,搞得不好,个税成了“工资税”,反而会劫贫济富,拉大贫富差距。

为了实现调节贫富差距的最终效果,目前首先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对个税草案进行修改,如加大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的征收力度,这些收入也是个人所得,将其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科学合理的。

但是,即便如此,仅仅依靠个税来调节贫富差距仍然不够,政府可以做的事情仍然有很多,比如,增强弱势群体在利益分配时的谈判能力,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对中产阶层实行放水养鱼的政策,等等。从税收杠杆的角度来看,则应该考虑尽快开征遗产税(包括赠与税)。

遗产税是国际公认的调节贫富差距的有效杠杆。即便是强调经济自由的美国,征收起遗产税来也是毫不留情,遗产税最高税率竟达55%,今年还要将免征额从每人350万美元降至100万美元,受其潜在影响的纳税人是原先的8倍之多。

在中国,开征遗产税条件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从税源上看,《2010胡润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内地已有87.5万个千万富豪和5.5万个亿万富豪,超富群体已相当庞大,加上数量更巨大的百万富翁,遗产的税源基础已相当可观;从法治条件的角度来看,《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也在编纂中了,可以说基本的法律框架已经具备;从舆论的角度来看,当下公平诉求空前强烈,民意基础利于政府开征遗产税。

早在2004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但至今不能开征遗产税,这跟富人对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有关,但贫富差距是必须要调节的,否则将不利于社会和谐。调节贫富差距不能只抱个税一棵树,而应该把开征遗产税提上议事日程。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风暴”席卷全国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风暴”席卷全国
2011-05-30 07:29:19 来源: 新华网

从三聚氰胺到瘦肉精,从染色馒头到毒豆芽,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百姓餐桌上突出的“不安全因素”。近期以来,从北京到广东,从浙江到宁夏,一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的“风暴”席卷全国。

随即,广东各地严查墨汁粉条、无证私制腊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案件。省政府对墨汁粉条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联合整治行动。目前,广东的严打专项行动正在有序推进。

山东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了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整治、学校食堂整顿等活动。在问题乳粉清缴整治工作中,山东实行包点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口包点负责、责任到人,取得良好效果。

宁夏重点开展了四轮问题乳粉彻查清缴工作,对全区养殖源头、鲜奶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经营、餐饮等环节的2.7万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查处问题乳粉案件4起、涉案企业3家,吊销2家乳粉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同时,宁夏还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地沟油”和餐厨垃圾专项整顿行动。目前银川市餐厨垃圾集中回收率为60%,回收的垃圾做到了100%集中处置,当地计划3年内在所有地级市实现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餐厨垃圾流向。 严密监测风险防食品安全隐患于未然 浙江省从2000年开始就对食品安全进行风险监测,2010年又将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纳入监测计划。

通过10余年的连续监测,浙江初步积累了食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水平和分布、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水平等基础数据。如对油条铝含量超标问题,有关部门在加强监测的同时,还积极探索研制出了无铝油条新配方,有效解决了油条含铝超标问题。

江苏省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畜禽屠宰监管信息系统、肉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在部分省辖市投入使用,建成覆盖市、县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基本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框架。

作为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大省,广东省依托当地食品安全网的技术平台,收集、整合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贫困县"顶风"建豪华别墅胆量何来?

贫困县"顶风"建豪华别墅胆量何来?
广东日报 05-30-2011
近日,《焦点访谈》节目披露,国家级贫困县河南虞城县供电公司建了一大片豪华别墅用于内部享用。

中央早有规定,严禁新批别墅用地。而央视记者在调查中更是挖出有关部门“协议出让土地”、私自将办公用地改成别墅用地的违规举动。央视为此发出强烈质疑与追问——中央三令五申,一些地方和部门何以还敢“顶风作案”?

“顶风作案”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字眼,当我们屡屡谴责顶风作案者、又屡屡被新的顶风作案行为所嘲讽时,我们就不能不反思:顶风作案者的胆量、能量来自何方?

一种可能是,“风声”虽大,“风力”却弱,缺乏威慑力。很多时候,我们的政策也好、禁令也罢,往往听似掷地有声、雷霆万钧,实则或是九龙治水,或是无心恋战,最终监管起来、执行起来,便是拳打棉花、变成和风细雨。这并非个案,从楼市整顿到食品安全,从严打黄牛到扫黄打非……无奈的现实莫不如是。如此温柔之“风”,作为深谙个中玄机的体制内某些人,怎会不“顶”?

另一种可能是,“风衣”和“保护伞”足够厚,即使暴雨狂风也难耐他何。有时上面下令严加整肃,到了地方却被层层拦截、处处袒护,最终风暴过处,畸形之花毫发未损、依然迎风摇曳。从异化的官员“免职”到拉“临时工”做替罪羊,从落马官员莫名其妙“重大立功”减刑到被害人家属被软硬兼施强行“和解”……在当地有“风球”预警,有“风衣”避寒,风险如此之低的顶风作案,太有吸引力!

可见,要破“顶风作案”之“风”,一要真心监管、问责,而不是敷衍性地“一阵风”式整顿;二要整肃吏治、破除阻力,不能再坐视一些地方擅用“土对策”化解“大政策”。
(弓刀 原题:贫困县"顶风作案"建豪华别墅,胆量何来?)

不能要钱不要命

不能要钱不要命
2011年05月30日 来源: 人民日报

  双汇的“瘦肉精”事件,据说直接损失230多亿元;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不仅使企业关了门,而且使整个奶制品行业都受到重创。这些令人揪心的案例,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企业,尤其是那些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好不容易闯出了点名气的大企业,一定要“志在守朴,养素全真”,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切不可只求扩张,只讲产量,或者只是把质量作为“附带品”随口讲讲、“广告语”挂在网上。须知,当今天下,消费者已经或正在成为“上帝”:他能让你疯狂,也能让你灭亡。

  无疑,办企业就要赚钱,但要赚之有道。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为争市场而忽略了产品质量,等于自残生命,即使赚的钱再多,又有何用?记得20世纪80年代初,地处中原的一家大型国企明确喊出了一个口号:“产值是钱,质量是命,不能要钱不要命”,并将有质量缺陷的产品全部从市场“召回”,从而赢得了极高的信誉,使本企业“当家产品”的销量在全国2000多个同类产品中名列第二。

  古人曾说过:“天地无全功,圣人无全能,万物无全用。”这“三无”的告诫启示我们,企业要抓好产品质量,只关注“厂区内”的事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两头在外”:一头要把好原辅材料采购的质量关,一头要把好到市场上为用户服务的质量关。没有这两条,只在厂区内的工艺、制造环节上下功夫,很可能是辛辛苦苦却难结善果。“三鹿”也好,“双汇”也罢,这些事件有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办企业,一定要抓好原辅材料这个“第一车间”。否则,“第一”基础不牢,质量地动山摇。

  河南开封相国寺内有一尊佛像叫“千手千眼佛”。企业要抓好产品质量,必须要有“千手千眼”的作为:全员抓质量、全过程为质量、全面实行质量管理。质量源于细节。细节既靠“千手”,也靠“千眼”。手的作用是“做”,眼的作用是“看”。看,就是检验。质量是做出来的,同时,也是检验出来的。没有严格、严密、严谨的检验,特别是没有对原辅材料或外加工件的过细、过硬检验,那么,在本企业的围墙内无论怎样做产品,也难以使产品质量达到契合人意的标准。

  人具有“自爱”、“自保”的特性。“自爱”,就可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对自己的产品做些不切实际的宣传,甚至爱屋及乌,乱吹一通;“自保”,就可能遇到批评东躲西闪,碰到瑕疵遮遮盖盖,面对污点掩掩藏藏,甚至把“丧事”当喜事办,把过失作成绩讲。因而,企业要抓好产品质量,仅靠“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他律”。政府监管,责无旁贷;舆论监督,义不容辞。惟有如此,企业对产品质量才可能始终兢兢以强。(张保振)

因“乔迁宴”摘掉乌纱帽并非小题大做

因“乔迁宴”摘掉乌纱帽并非小题大做
  近日,海南省纪委就东方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关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大摆“乔迁宴”案件发出通报。东方市委决定,取消关某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资格,改任市商务局科员。(据5月13日《海南日报》)

  据报道,这位关某2011年1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东方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今年2月,为庆贺乔迁新居,关某在没有按照规定申报的情况下,以其夫妇及父母的名义设宴20桌,宴请亲朋、同事和下属单位人员,其本人收受礼金13100元。一席乔迁宴,“迁”掉了关某副局长的“乌纱帽”,还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

  在豪贪巨蠹频现的背景下,不免有人为关某“抱不平”:区区一个副科级干部,因为摆了几桌酒席,收了一万多元礼金就被罢了官,如此“小题大做”至于吗?这种看法,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人情问题“事小”?中国是个人情大国,寻常百姓间逢年过节得“走动走动”,婚丧嫁娶要“表示表示”。但领导干部身份特殊,自然不能与普通群众一般“见识”。有人说,为官大都有“四多”:除了真理多、优点多,还有就是亲戚多、朋友多。可不是吗?人一当官,七大姑、八大姨都找上门来了,就连幼儿园时的朋友也会凑过来“斜旧”。人情面前如果不加节制,那么,它既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腐蚀官员的突破口,更有可能成为无良官员搜刮钱财的良机。这些年,领导干部借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大肆敛财的案例不时暴光,举不胜举。

  其次,万余礼金“数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恐怕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万余元礼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若不自重,则必酿大祸。宋代时河北有个保管金库的小吏,被查出帽子里夹了一文钱,证实了是官库里面的钱。县令审案时,小吏满不在乎地说,就算一文钱是我偷的,你能判我什么罪?县令震怒说,监守自盗,还如此嚣张,如不严惩必致更大后患?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当场就判了死刑。领导干部掌权行政,万分廉洁只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成大恶,切不可等闲视之。

  第三,科级干部“官小”?机关干部中常有人提起腐败颇为不屑,认为自己不过芝麻大的官,想腐败还腐败不了呢!殊不知,时下腐败“低职化”趋势日益突出,只要与权与利沾上边,不论官大官小,谁都有腐败的可能。按说,在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股长是级别中是最低一级的管理干部。但是,《扬子晚报》1月19日报道,在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一名小小股长竟做下惊天大案,5年间鲸吞9400万元财政资金。其实,村支书、村主任“小官大贪”现象,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相比村官、股长,科级干部堪称“大官”,“能耐”岂可低估。

  有一幅对联:“宽一分则民可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为官者要善于把握大事,也不能忽略小节。门上有针眼大的孔,就能钻进斗大的风。如果作风上不正派、行为上不检点,道德情操发生裂变,就将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点击查看原帖】

醉驾入刑 莫留模糊空间

醉驾入刑 莫留模糊空间
5月27日,湖北鄂州公安机关经报请该市人大研究同意后,对一名醉酒驾车肇事的人大代表依法刑事拘留。
  5月25日,在舆论围观下,四川丹棱县交警大队收回对该县某副局长“因公醉驾”的行政处罚,改以提起公诉。
  “醉驾入刑”实施一个月来,关于法律条文的执行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而围绕“特权醉驾”、“因公醉驾”热议不断,则反映出人们对“同案能否同罪”的“公正焦虑”。上述两起事件之所以令人关注,其原因正在于此。
  由此也可以理解,当初“醉驾不一定一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表态为何会引来众议纷纷。这种说法刚刚提出,就立刻有专家对自由裁量权是否会导致混乱表示担忧。公安部随后表态,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
  透明细化是法律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醉驾看行为还是看后果?如何判定情节的轻重?这些具体问题不仅决定着个案的判决结果,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对执法公正的认知。就此而言,“醉驾入刑”确实不能“模糊上路”。
  透过“醉驾入刑”以来的几起焦点案件,造成人们这种“公正焦虑”的重要原因,正在于对这种法律模糊地带的“不同拿捏”。比如,四川丹棱副局长“因公醉驾”事件,作为“醉驾入刑”后的首例公务人员醉驾案,尽管当事人酒精检测已达醉驾标准,但交警部门认为其“开车不到500米”、情节轻微且因当事人是公职人员,仅作出行政处罚。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既无法消除人们对权力干扰、“网开一面”的担忧,更加大了公众“一碗酒能否端平”的质疑。
  现代刑法学鼻祖贝卡利亚曾经说过,“刑罚的有效性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所谓“不可避免”,换句话说,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实践而言,“有条件”影响这种“不可避免性”、破坏这种平等的,往往都是权力、财富的掌握者。高晓松案,让我们看到了“名人”在司法面前只是“人名”;当公职人员酒驾后,是否能与普通公民一视同仁,而不是大醉化微醉、微醉化无醉,更关系到“醉驾入刑”实际威慑力,关系到全社会的公正信心。
  “醉驾入刑”一个月,我们看到,在舆论的督促下,司法机关正在努力压缩模糊空间,减少执法弹性。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日前表示,已经要求各级法院把最近宣判的案件上报。最高法院将认真总结各地经验,选择典型案件,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发给各级法院探讨使用。应该说,这样的努力正是司法对公众“公正焦虑”的良好回应。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刑”给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普及课、公平正义课。(田泓)

节庆日往往成“受贿日”

节庆日往往成“受贿日” 购物卡借节庆成受贿新宠

人们生活中已习以为常的购物卡,近日因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而备受关注。意见指出当前购物卡市场存在5大问题,其中,“收卡受贿”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和江苏省盱眙县三地基层法院采访时了解到,购物卡以节庆日、金额小为“掩护”,逐渐成为贿赂犯罪青睐之物。仅盱眙县人民法院近3年来审结的10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8起涉及购物卡。


节庆日往往成“受贿日”

2009年,盱眙县法院审理了淮安市淮阴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李某受贿案。法院认定李某受贿总额为89000元,其中35800元为购物卡。

“经审理了解,那35800元购物卡都是李某在节庆日收取的。如中秋节、元旦,一些开发商上门拜访,临走时通常留下一张购物卡给他。”审理此案的盱眙县法院法官王吉祥回忆说,李某收取的购物卡,有超市卡、商场鞋子提货单、烟酒提货单等,金额多为一两千元,最大的一笔3000元。

王吉祥说,盱眙县法院3年来审结的8起购物卡涉贿案件中,购物卡几乎都是在节庆日收取的,“对贪官而言,节庆日往往成了‘受贿日’。”

人们对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一案仍记忆犹新。张美芳于去年年底“落马”后,调查组从其家中搜出银行卡、购物卡多达几十张。据称,其一个节日就能收取10万余元购物卡。

“购物卡披上节庆日的外衣,让贿赂犯罪更加隐蔽,也让受贿者降低了防范的敏感度。”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法官殷东伟分析说:“很多受贿者认为,节庆日收张购物卡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便欣然接受了。”

让殷东伟印象深刻的是,今年他审理了一起教育部门负责人王某受贿案。王某被认定受贿7万多元,其中有5000元购物卡,分别是去年他孩子考上大学时别人送的2000元超市卡和今年过年收的3000元汽车加油卡。

“孩子考上大学,逢年过节,朋友间送些东西再正常不过了,收张购物卡怎么能算受贿呢?”庭审期间,王某提出这样的疑问。

殷东伟解释说,我国有礼尚往来的传统,法律也并不禁止亲朋好友间的馈赠行为。但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商业贿赂作出的司法解释,王某所谓“朋友”和送购物卡的行为,全部是建立在王某职务之上的,是借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惠民资金惠了官,给贪官来场“斩手行动”!

惠民资金惠了官,给贪官来场“斩手行动”!

2011年04月08日13:55 (763字)


近3年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了1977名贪官污吏,涉及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多个领域,涉案金额11.8亿元,许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体。(见4月8日《长江日报》)

相关调查亦揭秘了政府惠民资金如何“变节”惠贪官之路径。

最具“悠久历史”的是直接贪污。在云阳县普安乡挖出的干部集体腐败窝案中,包括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乡财政办主任等12名干部就大大方方地私分公款数十次,侵吞计生款、移民款、饮水工程款等上百万元。

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手法算是“吃空饷”。奉节县林场原场长、副场长、会计、出纳等合伙虚列支出,贪污封山育林和退耕荒山造林款13万余元。

而最具“时代特征”的是官商勾结“吃回扣”。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借分配农民工培训指标之机敛财,大肆收取“好处费”。一些学校重金“买”得培训指标后,只好搞“缩水”培训,农民工基本学不到技能。

政府倾力“扶贫”,贪官卖力“劫贫”。贪官面积如此之大、贪污截留手法如此之多,视政府惠民款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也难怪记者采访中要发出如此给力的浩叹了。

说奇怪也不奇怪,自来官府的“救民钱、救命钱”都是从官们手中“二传”过来的,而如何保障“二传手”们不见财起心,且指甲干净手不乱伸,堪称是一大历史性难题。要不然岳飞就不会向皇帝进谏谠论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了。

按说,如今之世,作为法制社会、信息时代,正是打造朗朗乾坤、清平世界之时,也正是解决历史难题,形成“文官不爱钱”之官德的大好时机,何以我们的这些官员,既不听从党的宗旨、中央的要求,又不顺从时代的潮流、民众的呼唤,敢于大玩贪污腐败之戏法呢?

前述调查中的种种手法,不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不论是单干的还是窝案的,都表明了相关官员染指惠民款太易如反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其实古训早就一语道破了对付“官员爱钱”的解决之道。保持政府拨付的惠民款之清白和通达,无须什么高深的学问,所欠缺的只是一场“斩手行动”。而重申起来无非是透明公开、信息直达、群众监督、法纪准绳之类,这些话语笔者都懒得重复,因为实在是太“卑之无甚高论”了。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三公”消费岂能变成少数人的“公然”消费

三公”消费岂能变成少数人的“公然”消费

2011年05月12日 21:16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422字)

我们通常把包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在内的消费叫做“三公”消费。事实上,“三公”消费一直是干群产生矛盾的焦点,也是人们多年呼吁公开和关注的焦点。现在中央又要求将“三公”消费经费公开,这无疑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但我们又在想,如果真的公开就行了吗?多数人的看法恐怕是:公开只是一个初级阶段,还远远不够。我们不能让“三公”消费变成少数人的“公然”消费。“三公”消费岂能变成少数人的“公然”消费 我们通常把包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在内的消费叫做“三公”消”。事实上,“三公”消费一直是干群产生矛盾的焦点,也是人们多年呼吁公开和关注的焦点。现在中央又要求将“三公”消费经费公开,这无疑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但我们又在想,如果真的公开就行了吗?多数人的看法恐怕是:公开只是一个初级阶段,还远远不够。我们不能让“三公”消费变成少数人的“公然”消费。

这些年来,我们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农村基层要求村务公开,这当中完全包括了“三公”支出消费的公开。“三公”消费如何公开,为何要公开,实际上是一个老的话题,只是人们要求公开得更具体、更详细一些罢了。然而,在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实行财务公开的时候,或是公开的内容太专业,让人看不懂。领导不说了吗:你们要求公开,现在我公开了。但是,那种公开是一种应付性的公开。或是经过技术处理地公开,那些经过技术处理的公开,人们不能从那个公开的内容里看出,“三公”是如何消费的,是哪些人,为何事进行消费的。公开内容里只要是不能公开或不便于公开的,都装在“其它”开支里,再不就统而化之的装进行政开支。或是干脆只公开个总的帐目:今年开支多少,收入多少,让人有一种扑朔迷离之感,反正绝不能让大家看出个门道来:到底是谁开支、开支多少、为谁而开支。

话又说回来,如何仅仅将“三公”消费进行公开,就行了么?我想这肯定不是我们的初衷。这些年来,我们涉及到公开“三公”消费的方法也有很多:诸如审计能够看出“三公”消费、诸如财政检查等都能知道“三公”消费的结果。然而实际情况如何呢?严格来说,按照财务制度,应该有人为不合理的帐买单,但除了极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外。谁见着有人因“三公”消费而私人掏腰包的么?见过有人因“三公”消费过大而问责的么?除非是网上不小心曝光的几个“倒霉蛋”而已。

  我们要求“三公”消费信息公开目的是为了便于监督。说实话,公车使用的“三三”现象(公事、领导、驾驶员各用三分之一)、以“考察”为名的出国境现象、多数用于私人招待的“公款消费”现象,谁不知道其中的猫腻?相当的“三公”消费实际变成了少数人的个人“公然”消费。尽管大家都痛恨,然而一旦你成为当事人或受益者,你立即会变得态度暧昧起来。谁敢说除了公事之外没有参与过公款消费?笔者反正不敢这样说。凭什么一些领导干部无视自己的身份,无视集体的财产?在“三公”消费上比自己家里还自由,谁给的权力?谁允许的!

  钱是纳税人的钱,权力是人民的权力,为何让一些人如此肆无忌惮地挥霍。公示的目的是要大家来监督。并且针对制度和规定,对出现不正常的消费就应该按制度执行,违反规定或制度的,要坚决按制度和规定执行,或退、或处理人。不然公示又有何用,反而增加某些人“自豪感”和“威风”。

至于“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的公示,这个应该由职能部门,即:财务部门来履行职能。不能让一些职能部门推卸责任,因为“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上,我们一些财政部门充当了很不光彩的角色。他们有时搞“人情预决算”,甚至搞“腐败预决算”,没有认真履行好财务政策和制度,更没有履行好财政监督职责。不然,“三公消费“也不至于如此泛滥,而遭世人所诟病。

因此,我们对“三公”消费的公示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并且要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如果出现“三公”消费方面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拿直接当事领导问责,还要拿相关职能部门问责,否则,我们无法向群众交待,无法向组织交待,更无法向纳税人交待。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食品安全,警钟为谁而鸣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食品安全,警钟为谁而鸣
2011年04月18日05:45 (886字)

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相关企业的司法追责做到了雷厉风行,但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远未到位。

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类似的专项整治风暴我们其实已经熟悉。毒奶粉事件、苏丹红风波、“一滴香”谜案、“健美猪”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都雷厉风行地进行过一次次大规模整治。应该说,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迅速查清问题起到很大作用。

然而,食品问题的屡屡曝光也使我们由此深思:整治风暴能在多大程度上拯救食品安全于水火?

立足于大检查的专项整治风暴,并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忽视了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治理,给企业和监管者以逃避责任的借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监管机构“坚决不护短”、华联超市“给不法制作商钻了空子”,这些委过于人的自我辩白,或可窥见一斑。

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源自行业“潜规则”。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乃行业“潜规则”——既已明知是行业“潜规则”,监管机构如何能多年视而不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无良企业自然难逃其咎,但行政监管缺失与混乱才是根源,甚或如“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监管者与不法企业、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监守自盗,几令食品安全防线沦陷。

行政监管积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而行政体制内积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检就可以破解的,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无良生产企业迅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但对监管机构的司法问责将何时启动呢?渴求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同样期待司法之剑挥向这些领域,追问这本应确保公民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如何崩塌的。

回顾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犯罪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的司法追责已基本到位,但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却远没有到位。花样百出的食品安全事件,挑战着消费者的想象力;监管的无序和失措,则挑战着管理者的信用和权威。“染色馒头”再度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警钟为谁而鸣,值得每个人深思。

卖官因何“近水楼台”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卖官因何“近水楼台”
2011年04月22日05:55 (862字)

对于组工干部,不仅需要对他们提出无形的道德约束,出台苛严的禁令,还需要给他们手中的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

又一个卖官者落马,湖南通道县原县委组织部长向志清获刑11年。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里,他竟然“卖”了34次官,获利31万多元。

或许有人疑惑,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地方组织部长似乎并没有绝对的决定权,怎么实际能量会这么大?原因就在于,这个岗位能提供很多方便,想要卖官,可谓“近水楼台”。

组织部门的干部,百姓俗称“管官的官”。对干部职位的冗缺调配、干部的任职情况、上级的用人意向等关键信息,不仅灵通全面,更是扼守要津。他们对干部有考察权、汇报权、建议权,这些具体实际的权力,都会直接影响和左右干部任免。

在某种程度上讲,正是这种“职务便利”,使一些官员在谋求升迁中,费尽心机地想与组织部门搞好关系,也给了一些人寻租的机会。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或许就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为什么中组部一再强调,组工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特别是要做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表率。因为如个别人不能出以公心,偏听偏信,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重派系,最终都会影响到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公正性。

一个普通官员变质了,影响的还只是他权力所及之域。而一个组工干部变坏了,则等于把此地的干部都置于“险地”——清者廉者会被否定“出局”,心术不正者找到升迁捷径,意志薄弱者可能被迫跟风,卷入买官泥淖。我们常说“用人是导向”,组工干部的变质,会极大地动摇“老实做人、踏实做事”的干部信念,损坏党风形象,伤及百姓信心。可怕的还有,买官怎么花出去的钱,往往都会怎么收进来,因为凭靠官员那点有限的工资,担负不了买官之资。从何处收?从百姓身上刮,从自己手下干部手里敛取。一池清水,最终就会被如此这般搅浑了。

正因此,对于组工干部,不仅需要对他们提出无形的道德约束,出台苛严的禁令,还需要给他们手中的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只有这样,才能使组工干部们不愿伸手、不敢伸手、不能伸手,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风清气正。

在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际,中央组织部等多次强调要风清气正,设定“5个严禁、17个不准”高压线。山西太原市原市长张兵生等已因触线而受惩,显示中央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绝不手软的决心。从根本上来说,只有管住权力,才会使卖官人的手伸不出,才会让买官人的路被堵死,也才能选出用好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

岂容“法袍”成为“变现砝码”?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岂容“法袍”成为“变现砝码”?
2011年04月26日00:00 (883字)
  

司法廉洁,既需要制度性监督与治理,也需要发自内心的对职业尊严的认同与捍卫。

广东湛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据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透露,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查处。

法官被“讼托”拉下水,在司法系统并非孤例,但像该案这样,“讼托”投资诉讼、经营案件俨然公司化运作,同时将9名精通法律的“执法者”变成了“枉法者”,并不多见,让人震惊。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把“讼托”比成腐化司法公权的“苍蝇”,那么被拉下水的法官就是“有缝的蛋”。因为在职业伦理上存在自我认同的危机,有的法官对于公正司法的法纪要求不屑一顾,自我保护屏出现裂痕,让“讼托”有机可乘。

司法实践中,少数法官会被“银弹”击倒,甘为“财色的奴仆”,固然与监督乏力有关,但也暴露了他们低弱的自我免疫力。在这些法官眼中,身上的“法袍”并非职业尊荣的“羽毛”,而是可以用来“变现”的砝码。于是,在司法审判和执行中出现了“选择性执法”,有钱积极立案,无钱立案消极,甚至人为制造诉讼难,逼迫当事人转而寻求“诉讼掮客”代打官司,自己则从中牟取私利。

这样的“正义”运送,偏离了法治社会对司法的应有期待,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权威。它也发出警示:确保司法守护社会正义的底线,需要更加重视法官的职业伦理建设。从司法廉洁角度看,如果说制度性的监督与治理是坚固的“外部防护网”,那么发自内心的对职业尊严的认同与捍卫,则是更为直接的“内部预警器”。

现代社会,法官生活在纷繁复杂的关系网中。面对形形色色的纷扰与诱惑,法官的自我认知容易混乱。法治的深入发展,必然要求法官形成一种职业认同的司法尊荣——处在这样的职业伦理中,法官爱惜自己的尊严与名誉甚于一切,绝不容忍“讼托”对自身名誉的任何玷污,更不会将代表法官尊荣的法袍当作加入“利益共同体”的筹码。

法官的这种尊荣感从何而来?如何才能培育出法官对国家的忠诚、对法律的信仰、对自身职业的高度认同呢?这需要强化职业伦理规范,也需要从心灵重建上让法官滋养出一种对法的神圣情感;需要严惩法官违法违纪行为,也需要国家为法官提供相匹配的地位优待和执业保障,发挥教育、监督、管理和惩治这些综合手段。只有当法官牢固确立了献身法律职业的无尚尊荣感,他们才能在面对强权或干扰时,保持独立超然的职业良知,按照法律的价值导向追求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