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百度文库事件”提升了公众的版权意识
2011年04月28日 15:49 (766字)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张翔) 4月28日上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做客中经网文化名人访,就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数字出版物等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
在谈到”百度文库事件”时,张洪波表示,“百度文库事件”著作权协会是主要的发起者。从2009年和谷歌谈判,到去年1月和盛大文学合作,举办座谈会呼吁、声讨,再到去年11-12月份发表声明,联合一些作家和名人出版单位进行活动,最后影响到了“3·15”,达到高峰。我们目的是希望百度重视“百度文库”商业模式的合法性问题,应该把全国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如何发展、产生的影响。他表示,通过几个月的维权和交涉,我们的目的达到了。我们希望通过标志性事件让公众懂得在百度文库这样的资源性网站里面,无论提供的信息是不是免费的,我们网友上传和下载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公众都应该有版权意识,作为一个个人来讲只能上传自己的作品,或者是别人授权我上传的,否则就涉嫌侵权。
张洪波认为,作为公众来讲,免费获得知识的一定要来源于正版的网站,免费不免费是网站的经营模式,不能中了盗版企业的计,把权利人和企业的矛盾,变成专家和权利人、公众的矛盾。作家和公众是没有任何矛盾的,通过“百度文库事件”公众的版权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这是非常好的。
张洪波表示,“百度文库事件”后,一些企业也主动过来要求与我们合作,希望拿到正规的授权。另一方面立法部门,比如国家法制办、国家版权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也在这方面做了工作。在版权行政执法方面,国家版权局要求百度对“百度文库”的经营模式进行修正。要在严格遵守版权人权利的情况下运行。此外,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修改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立法计划中,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通过“百度文库事件”,权利人还发现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作者,正常的跟企业谈授权、谈传播、谈收益,极端的条件下谈维权是有作用的,大家要团结起来才能使作品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能够使我们的社会地位增强,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很好的巩固。
(责任编辑:王婉莹)
2011年04月28日 15:49 (766字)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张翔) 4月28日上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做客中经网文化名人访,就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数字出版物等相关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
在谈到”百度文库事件”时,张洪波表示,“百度文库事件”著作权协会是主要的发起者。从2009年和谷歌谈判,到去年1月和盛大文学合作,举办座谈会呼吁、声讨,再到去年11-12月份发表声明,联合一些作家和名人出版单位进行活动,最后影响到了“3·15”,达到高峰。我们目的是希望百度重视“百度文库”商业模式的合法性问题,应该把全国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然后再考虑如何发展、产生的影响。他表示,通过几个月的维权和交涉,我们的目的达到了。我们希望通过标志性事件让公众懂得在百度文库这样的资源性网站里面,无论提供的信息是不是免费的,我们网友上传和下载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公众都应该有版权意识,作为一个个人来讲只能上传自己的作品,或者是别人授权我上传的,否则就涉嫌侵权。
张洪波认为,作为公众来讲,免费获得知识的一定要来源于正版的网站,免费不免费是网站的经营模式,不能中了盗版企业的计,把权利人和企业的矛盾,变成专家和权利人、公众的矛盾。作家和公众是没有任何矛盾的,通过“百度文库事件”公众的版权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这是非常好的。
张洪波表示,“百度文库事件”后,一些企业也主动过来要求与我们合作,希望拿到正规的授权。另一方面立法部门,比如国家法制办、国家版权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也在这方面做了工作。在版权行政执法方面,国家版权局要求百度对“百度文库”的经营模式进行修正。要在严格遵守版权人权利的情况下运行。此外,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修改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立法计划中,这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通过“百度文库事件”,权利人还发现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作者,正常的跟企业谈授权、谈传播、谈收益,极端的条件下谈维权是有作用的,大家要团结起来才能使作品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能够使我们的社会地位增强,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很好的巩固。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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