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 中國時報 【黃鎮江】(1192字)
為了國光石化案,馬總統站到第一線,兩度到彰化,受到當地民眾嗆聲,甚至幾近羞辱式轟下台,這叫當初投票給馬總統的選民情何以堪。而朝野對立式的分別選邊站相互爭吵,並無法解決環保與經濟發展的爭議。筆者認為,不管是討論核四案或國光石化案,還是應該回到長遠的能源政策來考量。
從恐龍大法官任命與國光石化被轟下台事件來看,馬總統的問題的確出在資訊不足,以致出現許多用人與決策盲點,此外,官員推動政策不力並偏離民心,也是聲望重挫的重要原因。例如,“中科三期”,環評程序便宜行事,造成司法與行政對立,至今尚無解套跡象,“養水種電”,購電費率無預警從簽約日變完工日,讓“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幾乎成了再生能源破壞條例,”國光石化“,官商聯手強推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視”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為無物,以致官民衝突事件不斷上演,馬總統聲望怎麼高得起來呢?這些都不是法令面或政策面有問題,而是執行面出了問題,但馬總統都得概括承受。
國光石化是在野黨執政時期推動的重大投資案,“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則是馬總統的重要政策,兩者衝突競合關係非常清楚,主管部會大可以依現行政策直接拍板定案,如此不僅展現與在野黨之政策區隔性,同時彰顯政黨政治的價值。然而主管部會捨此不為,堅持以不受信任的環評來進行技術性的操作,強渡關山,導致抗爭不斷,民怨四起,包括中研院院士,學界,醫界,詩人,大小學生都一一站出來抗議。況且,中油還是國光石化最大股東(佔四十三%),如果就這樣通過了,一方面要民眾節能減碳,一方面又任憑國營事業強推高耗能產業,這政府豈不人格分裂嗎?
當初要蓋核四時,主管部會告訴我們如果不蓋核四“台灣電會不夠用”,二十年過去了,核四尚未完工,台灣電力依然足夠,備用容量率甚至高達二十八% ,尚未追究資訊錯誤責任。如今,又以相同模式開出二○○五年乙烯自製率至少達九十%的支票,要求全民兌現,為國光石化埋單。除非能夠告訴民眾,乙烯和核電一樣,涉及國家安全層級,並排除在“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的高耗能產業項目之外,否則就請主管部會罷手吧,用高耗能產業營造國內生產總值的成長,那只是飲鴆止渴的做法。
福島核災後,當世界各國均積極檢討核能政策與能源政策時,馬總統在巡視核電廠之後,也立即做成我國核電發展政策不會因日本核災而有所調整的宣示,我們憂心,這是否也是在資訊不充分,不正確下所做成的決策。根據中 國時報民調中心調查,有七成五的受訪者憂心台灣核電安全,有五成七的受訪者對政府救災應變能力沒信心,光憑這民調數據政府就有必要認真思考重新檢視我國核能政策與能源政策。恐龍大法官人選錯了,鞠躬道歉,還可以換個人,付出的代價只不過就是總統聲望,然而,核電政策出差錯,付出的代價可是住在這塊土地子孫的未來。
在此,我們要提醒馬總統,從日本核災的血淋淋教訓,核能不再是安全的選項,因此,馬總統應把眼光放遠,趁“環境正義”,“世代正義”,“公民意識“高漲之際,重新檢視國家的能源政策,將非核家園納入氣候變遷所需負的減碳責任考量,適度調整我國減碳目標,積極推動節約能源,調整產業結構,並以發展永續,乾淨且安全的綠色能源為主流,為我國在“後福島”時代架構一個可長可久的能源政策。(作者為台南大學綠色能源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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