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何以沦为法律游戏?(excerpt)(630字)
普通人打官司难,已经是老话题,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更是难上加难。立而不审、审而不判、判而不执行的情况比比皆是。同时,“民告官”的胜诉率也低得可怜,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胜诉率达到35%,已经被媒体当作奇迹。
据记者了解,在某些西部地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是逐年下降的,一些县级法院乃至中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一年不超过10件。刑民案件持续上升,年年爆棚,而行政法庭却门可罗雀。对民告官案件,一度一些政府官员畏之如虎、避之不及,而如今则看穿了这不过是场法律游戏,当群众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主事的官员会动员当事人:“走法律途径吧,到法院告我们吧!”,甚至出现了政府花钱为当事人请律师、代交诉讼费———“求求你,来告我!”的荒唐闹剧。这些官员能如此“开明”,说穿了是因为他们成竹在胸、胜券在握:让你来告我,是让一纸判决书令你彻底死心,从此别再来烦我们!可以说,在一些地方,行政诉讼已经扭曲了立法的本意。在一些地方,老百姓已经丧失了“民告官”的信心,从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而由上访引发的各种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对行政诉讼案件,法院不敢、不愿判决政府败诉的原因不难分析,是因为法院受到的制约因素太多、干扰势力太大,法院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政府,很难行使其“独立审判权”;其次,判政府败诉,法院也不敢承担所谓损害政府权威、加剧政府与群众对立的社会后果。
对此,一些专家早就开出了现有体制下的“药方”,就是异地管辖受理,或提级管辖。涉及人数众多或民众重大利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该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使审判、调解尽可能公开化;对延期审理的案件,应该向当事人或公众说明缘由。对故意“捂案”不审的,应该追究相关法院及法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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